近日,在北京租房住的袁立(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租住房子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上门向其收取物业服务费,袁立想知道,物业服务费是否应当由房屋承租人支付?解答: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鹏霞律师介绍,业主是物业服务的实际享有者和承担者,一般情况下,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我向外租房子这么多年,从没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哪有让房东出物业费的?本案中,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虽未明文约定物业费的承担问题,但该房屋的水电等费用是由承租人自己承担的,即承租人享有用水服务、照明服务,物业服务也是类似上述两种服务,虽并无上述水电服务这么直接,但也是能受益到的,因此承租者是实际服务享有者,其应承担物业费用。
很多人买房子并不着急入住,甚至可能三五年之后才去装修、入住,那么这期间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呢?但是也有很多人买房之后不着急入住,例如有些人买房是为了投资等待升值变现,有些人为的是给自己养老,有些人买了房留着以后给孩子结婚等等。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可现实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却从未消停,业主责怪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则埋怨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公司运营困难。那么,生活中常见的下列情形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或许你有房屋要出租,或许你需要租房子,通常我们对自己出租的房屋权利本身不会太在意反正都是自己的我有权出租,租房时也会忽略房产权属信息或无法得知房产是否有权属争议,如果租赁双方都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便可以相安无事,但事实上因租赁房屋也发生过不少争议,所以这些事你不得不知道,否则就会损失钱财或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业主和物业的奇葩纠纷。有中介机构透露,接待的购房者里有不少购房者都表示“非品牌物业的小区一概不考虑”,买房人越来越重视对物业的选择。现在很多业主都对物业管理不太满意,认为物业比业主更像小区的主人,应该取消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