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等等。《指导意见》还有哪些重要改革举措?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推进视频会上获悉,在本科院校,国家示范、省级示范、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和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学校自主评审的基础上,2020年所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全部实行自主评审。
来源:北京青年报本报讯(记者 雷嘉)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昨天,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从职称制度、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待遇等多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意见》重点提出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
大象新闻记者 张华婧 职称评审向基层专技人员倾斜、“绿色通道”继续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自由职业者也可评职称……10月15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流程等热点问题给出权威解答。
大学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可分为四个层次: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教师分为十三个级别。其中,一至四级为教授,五至七级为副教授,八至十级为讲师,十一、十二级为助教。十三级为员级,尚未获得职称的教师。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陶然)8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郑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有意见或建议可在8月20日18时前将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zzzcc2015@163.com。
1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和人力社保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