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日益增多,用地面临新的情况和需求。于是,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广大农民关注的看护房等农业设施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今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小强热线》栏目,推出《守护耕地》系列报道,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识,同时也将以案说法,守牢耕地红线。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但是有些地方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办起了餐饮、展销和娱乐。
【来源:长江巴东网】本网讯(通讯员 江兴蓉)为规范和加强全镇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和管理,防止部分农户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近日来,野三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开展设施农用地“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宣传,注重政策引导。
红网永州站12月2日讯(通讯员 陈志佳)近日,蓝山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这一概念,并对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等做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为确保“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麻江县“双抓”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抓排查。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组建专项排查核实工作组,对县域内已备案入库的172宗农用地展开全面清查,重点对18个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疑似问题进行了逐一现场核实排查。未发现农用地“非农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