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楚雄市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社区矫正的杨某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由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其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2024年3月1日,杨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4.5万元。
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杨柳司法所监管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因不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这是杨柳司法所第一例违反《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监管规定,被收监执行的监管对象。
12月24日,对在桂阳县社区矫正两年的社矫对象刘某康来说,格外不同。当晚10点,经体格检查和核酸检测后,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将刘某康押至县看守所执行收监。若一切正常,刘某康早已在2020年11月29日便可解除社区矫正,回归社会。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红网时刻新闻4月18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侯回平 李社清)缓刑考验期间,唐某某依然“任性”地向一女士伸出“咸猪手”,因其实施猥亵行为违反行政法规,情节严重,近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区司法局向区法院提请撤销社矫对象唐某某缓刑,唐某某最终被裁定撤销
来源:【河南法制报】河南法制报记者 赵新菊 李治群“1年半的时间里,谢谢你们的陪伴。”正在办理解矫手续的社矫对象阿良(化名)激动地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周赫说。这是9月4日,记者在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采访时看见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