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人员是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人员,他们有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度假等高消费行为时会受到限制。近日,在辽宁沈阳,铁路警方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两名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车的“限高”人员。民警:现在依法传唤你到沈阳车站派出所接受调查,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车票,这是违法行为。
限制高消费,是倒逼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的有力措施,但一部分被执行人却心存侥幸,通过“黄牛”绕开限高令购票乘机,规避执行。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下旬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打击,上海高院也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
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包括不得实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据湖南高院9月1日消息,有人却心存侥幸,找“黄牛”购买飞机票,试图规避限制消费令,结果被罚款2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张正)12月12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自12月份以来,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已查获了10名冒用他人身份乘车的“限高”人员。12月9日,在珠海开往北京西站的G338次旅客列车上,列车乘警在工作中查获了一名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乘车的男子。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试图挖通突破“限高令”的暗道,通过修改身份信息、使用护照在境外网站购票,走人工通道验票等方式逃避法律监管。6月20日,记者从简阳法院获悉,近日,简阳法院开展违反限消专项打击行动,针对违反限制消费令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予以严厉惩戒。
针对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最高法作出提醒:切莫以身试法。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数据显示,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欠2万元不还,却多次坐飞机出行家住郴州的魏某为了装修,交了2万元意向金,没想到装修公司倒闭关门,老板尹某也跑路不见了。2万元打了水漂,气愤的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月,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装修合同纠纷案进行审理,判决尹某及装修公司退还原告魏某装修意向金2万元及利息。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近日,媒体报道,在网上仍然活跃着一些自称能为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购买机票服务的“黄牛”,号称“包飞包过”。而这些需要此类服务的“老赖”明明有钱,却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还想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执行,逃避法律的制裁。
“老赖”被限制高消费,出行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要是找个“黄牛”帮忙买票坐飞机,行不行呢?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到这样一名被执行人杨某,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并予以罚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殷天赟 田开元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当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其不得实施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然而,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黄牛”购买机票,规避限高令。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6日讯(记者 李毅 通讯员 屈展鹏 樊辰雪)近日,长沙铁路警方查获2名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限高”人员,2人均被依法罚款800元。(列车到达武汉站后,2名冒用身份乘坐高铁的“限高”人员被移交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