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10月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此前,有传言称,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无法使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近日发布公告: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是否升级由用户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第一、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9月11日,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向社会发布信息:近日,太原先后出现多起不法分子利用餐饮店、奶茶店员工对“付款码”和“收款码”傻傻分不清楚的情况,实施诈骗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支付宝的市民很多,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收款码与付款码的界面有区别。”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11月26日上午,一条“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突然爆出,市场中与这两家支付机构有竞争关系的上市第三方支付公司股价随之拉升,拉卡拉(300773)早盘涨幅亦超过15%,移卡(9923.HK)盘中拉升一度涨超16%。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月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宣布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同时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对账等服务。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月22日晚发布公告,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就进一步优化条码支付服务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如下: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支付服务。
日常生活中,你有过将微信“收款码”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经历吗?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收款码”已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便捷的支付方式,利用“收款码”玩起了各式各样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