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七督导核查组赴陕西榆林、渭南两地,对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中,督导核查组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问题隐患自查质量不高、举一反三不够,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基础管理存在欠缺等多项问题。
官方发布的《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红网时刻新闻5月15日讯(通讯员邹同柯 易芬)5月15日上午,长沙县江背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在对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开展工贸企业“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多名员工在开展电焊作业,其中田某、王某两名员工未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