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女方认为该房产的购买和出售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出售后的增值款项吗?# 01案情回顾小明(男)与小美(女)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后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1年开始分居。
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王瑞普 记者 孙锐)近日,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万子榕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法律为剑捍卫老者尊严;以温情为光照亮维权之路”。“感谢您为维护老年人权益付出的心血,您的公正与担当,让夕阳更暖!”两位老人以此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家务不是被爱掩盖的无偿劳动,生儿育女,爱护家庭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承担家务较多的一方,离婚应获得更多补偿……无锡市梁溪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为“她”撑起了法治“保护伞”,将家庭存款的大部分判决给了女方。3月28日,案件审理法官对媒体详讲判决原因。法官接受媒体采访。
子女买房,爹妈出钱,是件太常见的事儿。可一旦小夫妻离婚,这笔钱算是借款还是赠与,该不该还?通州法院9月27日发布消息说,在刚审结的一起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小王和前妻小宋各自返还老王夫妇112500元,共计 225000元。
2021年《民法典》生效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会让离婚变得更加困难。夫妻中弱势的一方有可能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这让我想到王女士最近咨询的一个问题:如果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我丈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居然能用“水滴法”转移财产?这个套路,是我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的。看完之后,我只有一个感受:这种财产转移方式,的确难防。其实套路很简单,但能让所有人防不胜防!婚后一方只要发了工资,就会跑到银行分批次小额取现,比如一次取个一两千或几百存到父母手里,或是找个老家保险柜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