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剑)偷电动车被抓现行,奇葩小偷竟然理直气壮找失主索要保管费。日前,这名奇葩小偷吴翔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拘。26日19时许,家住荣昌区昌州街道的张先生吃过晚饭后,骑上电动车到人民广场散步。半小时后,当张先生准备取车时才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翼而飞。
16岁的小亮骑电动车时,因违法行驶和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发后,两辆事故电动车被拖移至一家停车场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亮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当小亮的家人前往停车场取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收取400元费用,其中包括两辆电动车的拖车费300元和停车费100元。
红网长沙8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周思远)市民刘先生反映,7月30日上午7点多,他骑着电动车送女友上班,在天心区黄土岭附近被交警拦下。电动车没上牌,当时也违规载人,车辆被暂扣。8月7日他去天心区交警部门交了150元罚款,凭单据去停车场领车,不料又遇到麻烦。
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对依法扣留或者停放接受调查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收取停车保管费用。http://news.jcrb.com/jxsw/201605/t20160526_1617863.
电动车停放两天被收20元经本报记者反映后,物价部门责令收费员向当事市民退还16元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邓晓衡)近日,市民王先生在南宁埌东客运站停放电动车两天,取车时被收取10元/天的保管费。他认为收费不合理,拨打了南国早报热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96642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朋友骑摩托被人撞了,肇事方一直拖着不解决,朋友的摩托被交警扣在一家私人停车场,昨天朋友出院了,去了交警队,那里给开了放车单,可是,朋友拿着放车单去了停车场,停车场看门人员要我们支付1500块共计50天的停车费。
刘先生打电话给当初处理这件事的的张警官,对方表示,停车场是民营企业,跟交警部门没关系。原来,因为刘先生买车的时候觉得车便宜,只购买了强制险,并没有够买商业车险,所以,出了事故之后,双方只能对簿公堂。法院因此查封了刘先生的汽车,直到将近一年以后,法院才判决执行完毕。
备受关注的违法停车被拖走,停车场向车主收取高额停车费一事终于有了回音。从6月15日起,南宁市涉案车辆被拖车暂扣的,保管费将由市财政承担,停车场不再向车主收取车辆保管费。 面对南宁的这一利民改革,广西其他城市情况又如何?下面,由小编带你一一了解。 资料整理自南国早报。
华商报讯(记者曾春)2015年9月9日,商洛市120急救中心司机王涛驾驶救护车在市区拉病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商州交警大队民警将事故车暂扣于一家汽修厂超过3个月时间。今年1月6日,救护车司机拿着交警开出的取车单取车时,却被告知需交纳2340元停车费,引司机质疑。
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6月18日讯6月15日,德州市民宋先生拨打本网热线0534-8812345向记者反映称,自己在驾驶过程中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车辆被交警扣押,随后自己去停车场提车时,却被要求交200元钱“清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