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滕某于2019年2月到江苏某环保公司处工作,2021年6月20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21年6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0日劳动合同到期后,滕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曾与公司磋商续签合同事宜。
公司找你谈话,期间透露着要辞退你,在职期间就是收集证据的黄金时间,应对劳动纠纷可以游刃有余!领导安排工作、往来邮件、HR约谈辞退,等遇到劳动纠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截图要全屏,包括网址都要录屏好,确定证据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