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4月1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修改相关假期表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方案、修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通告,拟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改,并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日发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5年4月1日)。数据显示,目前有21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100元及以上,有8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或超过2300元。今年以来,已有多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