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我在陈某家从事保姆工作。去年8月,我在陈某家打扫卫生时不慎从梯子上滑落摔伤,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雇主陈某说我受伤是因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他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请问,陈某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解答】罗奕炫(永安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女士,您好!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5日电(张卓怡)近年来,从家务清理到烹饪保洁,从母婴护理到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加速释放,家政保姆的价格也日益增加,越来越多人依托信息提供方寻找合适的家政保姆,提供家务劳动。家政保姆在雇主家提供日常家务受伤时,责任该如何分担呢?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市场需求持续攀升,相关纠纷也随之显现。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关注家政小切口 护航民生大发展”新闻发布会,通过典型案例、法官说法的形式,对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机构以及雇主提出建议。
顶端新闻记者 郑旭2020年,杭州保姆梁某某将2岁的孩子米粒独自留在自己女儿家中离开,致米粒从23楼意外坠亡。两年后,该案刑事诉讼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梁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摄影报道因陪伴雇主娃娃耍充气城堡,成都保姆罗女士不慎摔伤,脚踝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她将雇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雇主杜女士承担三成责任,应赔偿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