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高铁掌掴”事件成为刷屏的社会热点。公安机关在处罚决定中认定存在互殴,引发了公众和法律界对互殴行为的广泛探讨。在司法实践中,互殴行为是故意伤害案的常见类型。且一旦出现互殴,则几乎不再考虑正当防卫。
同年3月8日晚,李某与董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董某扬言要打李某,并立即驱车于9日凌晨直奔李某住处,抵达后董某持一根不锈钢管,不顾孙某阻拦闯入李某家中扑打李某,慌乱中的李某在躲开董某后,从床下取出一根木棍朝董某头顶左侧打了一棍,致董某和在中间挡架的孙某双双倒地,李某随即又用木棍朝孙某身上、董某腿部击打数棍,在发现董某头部流血后便立即停止,将自己所持木棍及董某掉落的不锈钢管拿走,退出了房间并拨打110报警电话,随后又让孙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