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广州高温天气持续,前几日的“泰利”台风,更是让广州“水火两重天”面临高温及暴雨的双重考验。面对高温、台风等极端天气,劳动者都享受哪些特殊权益和劳动保护制度?用人单位又应如何落实劳动保护工作?下面,就来为广大工友一一解答。台风天气下,员工是否可以不上班?是否构成旷工?
随着夏季的尾巴悄悄溜走,人们往往以为高温天气已经过去,然而,秋老虎的到来却让暑气更加逼人。秋老虎是指在秋季初,由于气候反常,气温突然升高的现象,入秋之后,尽管昼夜温差变大,但是白天有时仍然很热,给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关于高温作业劳动保护,你知道多少?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高温天气持续,在烈日的炙烤下,劳动者面临重重“烤”验。气温飙升,工作时间是否有变?高温津贴如何发放?这些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高温权益”,你了解吗?快和小编一起看看吧↓高温天气和高温天气作业是什么?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职工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网友“乐悠悠”:您好,我刚刚查出怀孕了,想问问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劳动保护?“乐悠悠”您好!首先恭喜您成为了一名准妈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赵思远 通讯员刘佳)今年夏季,在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指导下,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向全市空调安装、高楼外墙清洗相关行业用人单位发出全省首份物管行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空调安装、高楼外墙清洗相关行业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到,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铭刻盛世铸良法,良法促善治。进入新时代,山西省工会以改革思维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推动涉工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脚步从未停歇。2015年,当年被列入立法计划,当年完成立法、出台并实施的《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就是一个典型范例。
原标题:联合国报告显示,世界各地超过70%的劳动者面临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健康风险——(引题)高温劳动保护:一个全球课题(主题)梁凡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世界各地最高气温屡创新高,与之相关的健康议题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