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广州2月23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莫冠婷 庞博)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联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已开始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度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群体可在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或全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申请领取两项补贴。
记者魏志鑫 通讯员莫冠婷 庞博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2024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提升。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残联了解到,2024年“南粤扶残·助学工程”正式开放申请,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的助学金资助。其中,专科生10000元;本科生15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15日。
4月13日上午,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决策部署,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将于4月15日试运行,4月22日正式运行。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3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