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1988年围场镇某村进行第一轮土地承包,以李某父亲为家庭户分给五口人共1.83亩地每人0.366亩,其中某一等地0.75亩,每人0.15亩,李某父母及姐姐先后去世,剩李某和其弟弟,被告李某弟弟称用属于自己的某一等地与原告地置换个人的0.15亩自留地,后剩余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邹晴)村民小组因土地征收获得征地补偿款,签订补偿协议时是否需要为胎儿预留份额?记者6日获悉,宁乡市法院近日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明确,对胎儿权益的保护,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应当得到贯彻和落实。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在征地拆迁相关的纠纷案件中,人口与分配比例一直是争议焦点。当集体土地被征收,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时是否需要为胎儿预留份额?近日,厦门中院民五庭法官审理了一起因征地补偿款分配而引发的纠纷。据悉,某村为整村搬迁自然村。
在很多被拆迁人的印象中,国家应当有一个拆迁补偿的明确标准,前几天就有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问我,国家统一标准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这个问题把我问懵了,因为国家其实是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安置标准的,我就向他解释了这个情况,但是他坚持认为补偿肯定有国家标准,否则就乱套了。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自2020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陆续印发实施,《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对上位法有关规定进行承接和细化,包括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目的、征收原则、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征地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进行了完善规范和细化。
土地征收事关老百姓的各项权益以及日后的生活,所以,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且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已经施行,新法就土地征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进一步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