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正月十五,年不算过完。大年初九,亲戚之间,走亲访友,迎来送往基本上结束了。不过,今天和同村发小以及老同学一起聚餐时,不经意间,一个发小说了这样一件事:每年大年初三,他去老表家走亲戚。带的东西虽然不值多少钱,但他购买走亲访友的佳品时,总要是留意东西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近期,有网友表示,在超市买了一包香肠,发现过期了就立刻到收银台要求赔偿,但超市却拒绝了,认为这个网友是明知过期还买,她该怎么办?律师对此表示,我国法律规定,销售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商家要求10倍的赔偿。
过期食品顾名思义就是过了保质期,过了保质期,质量就没有保证。所以平常人们在选购食品时都会仔仔细细地看一下食品的外包装,近效期的食品即使打折都没人愿意买,就连商户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都会定时地检查近效期食品,对顾客负责。
近日,信网报道了市民李先生在丽达茂购买3袋清净园番茄罗勒意面,结账后发现该商品已过期,向服务台反映情况迟迟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事,引发了热议。商场方面称最近频繁有职业打假人到访,怀疑被盯上了,消费者则表示自己不想要赔偿,只想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