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齐云龙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实际上是工资收入的替代(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特别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更是日趋完善。那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能否同时兼得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一起判决给出了答案。
为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省医保局等三部门昨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我省原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进行调整。 自6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津贴申领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实现个人“即申即享”。
多地传来好消息,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取得新进展!4月23日,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从2025年5月1日起,已按规定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参保人员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2025年5月1日起,杭州企业女性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这一新政如何保障女职工权益?企业是否需要补差?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答案来了。一、生育津贴直发个人,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答: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是什么意思?
1.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谁来缴费?答: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雇佣和招录职工,无论男女,都应为其参加生育保险。2.如果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生育保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