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故事】“五一”假期结束,请收心归位,上班别迟到。一些单位有严格的考勤制度,比如,迟到罚钱,超过一定次数还会被开除。记者梳理两起湖南法院的案例,厘清劳动者必知的考勤“红线”法律边界。何某是长沙某科技公司员工,因多次迟到早退,被公司开除。
点击上方图片回顾专栏往期内容 采用“扣工资”的方式惩罚和预防员工迟到是公司管理的常见做法之一。不过有位员工在一年内因为多次迟到,竟被扣了20余万元工资,公司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扣工资”的管理界线到底在哪里?
案号:新01民终3981号裁判观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要兼具合理性,若单位规章制度过于苛刻,没有弹性空间,劳动者只能被迫接受,显然有失合理性,本案中,XX学校制定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半天旷工,3个小时以上者视为一天旷工¨¨¨”的规定扩大了劳动者的责任,有失合理性。
小玉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就职,职位是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的把控和落地。由于2月份的项目非常多,人手又不够,为了不耽误项目的进展,她经常加班加点赶项目。有一天加班到凌晨三点才回去,第二天上班迟到了1分钟。虽然公司的考勤制度里明文规定,上班迟到1分钟罚款50元,但她当时也没有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