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无儿无女,没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没有赡养能力,没有抚养能力,没有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不久前,农业农村部颁布了宅基地新规,明确要求退休干部不能在乡下分配宅基地,私人老板也不得利用宅基地建造别墅和会所。不少人询问笔者,亲戚去世,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01、亲戚去世,宅基地是否能继承?近年来,有关宅基地是否能够用于“继承”的说法甚嚣尘上。
成都市委2008年1号文件要求在普遍的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的基础上,推动耕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的试点。继而在2008年3月,成都市都江堰柳街镇拉开了全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地使用权以及农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帷幕。
答:在洪灾中失踪的“五保户”的财产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人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没有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农村土地登记确权:一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三是指农村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 主要作用: 权力关系明确 , 减少纠纷,利于法院裁定判决,有利于集体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存量用地,以利于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