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从深圳交警处获悉,即日起,电动自行上牌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放宽上牌条件,市民缺失合格证或发票证明材料的可享“容缺”办理服务,“承诺”即办。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电动车上牌需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登记证等信息。
11月4日,从广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了解到,今年以来共接到电动自行车发票类的涉税举报40余件,大多是商家以没有发票为由拒开发票,或发票上仅注明“电动自行车一辆”,没有品牌等信息,甚至标注购车金额严重“缩水”等问题。
4月14日下午,保定公安交警通过“保定市交警”官方“抖音”“快手”平台,在交警支队的“全媒体交互式智能多功能厅”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电动自行车上牌”新闻发布会,就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新闻发布会上,保定公安交警都说了些什么重点内容?
电动车是去年9月份买的,合格证和发票早已不翼而飞,于是先找到卖车的店家,店家还给我们一个措手不及,他的分店已倒闭,无奈,通过微信又找到电动车总店的联系人,微信支付了100块钱给总店,说会搞定合格证和发票。
关于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2024年11月1日实施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以下方面:1、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及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