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女儿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正常支付抚养费。然而,随着女儿考上了大学,母亲觉得经济压力骤增,要求孩子父亲继续支付学费及抚养费。那么,已成年的女儿可否要求父亲支付读大学期间的各项费用呢?近日,江苏邳州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驳回了女儿提出的继续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诉求。
父母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其18周岁。女儿考上大学后经济压力增大,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学费及抚养费,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江苏邳州市法院日前公布该案案情,法院最终驳回女儿提出的由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的诉求。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责任进行了约定。但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就读私立学校,产生的高额费用又该如何承担呢?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罗某某(女)与邓某某(男)婚内育有二女,双方于2015年7月协议离婚。
今年5月满18岁的梓潼人小怡,在她11岁时,因父母离婚,后变更抚养权跟随父亲生活,约定母亲张梅承担全部抚养费,如小怡考上大学,张梅承担一半抚养费。今年6月,小怡高中毕业考上了大学,每年需6000余元学费,此时母亲不再支付抚养费,于是,小怡将母亲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