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批准阜阳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上年的697元/月提高到747元/月,增幅7%;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上年的685元/月提高到716元/月,增幅4.5%。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1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全省所有县区均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670元/年,乡镇、街道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1530个,救助标准、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阜阳市将有100多万人享受到此政策。今年10月,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最近一段时间,包括北京、上海、四川、辽宁在内的多个省市发布消息称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部分地区还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截至发稿,31个省中,今年已有17个上调了低保标准,其中,农村地区上调幅度更大。
中新经纬客户端消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三季度,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242.4万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753.2万人,平均标准706.6元/人·月;
7月28日,六安市政府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