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该公司认为小李不符合公司的考核标准,遂口头通知小李从明日起不用到公司上班,小李认为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口头辞退均属于违法行为,便向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请求该公司依法向小李支付二倍工资差额55000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5000元,合计70000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依法支持了小李的全部仲裁请求。
原标题: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引题)劳动者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主题)文字整理 西宁晚报记者 徐顺凯劳动权益保障是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大事,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2022年2月9日,苏某到青岛某公司任司机,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任职期间,公司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苏某发放2022年2月至9月工资共41140元。2022年9月8日,苏某离职。后苏某提起仲裁申请,请求青岛某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50673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用人单位或他人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代签劳动合同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或者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不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