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大皖新闻讯 5月21日,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合肥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分配,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提前预告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皖教秘基〔2025〕36号)等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皖教秘基〔2025〕36号)等规定,
大皖新闻讯据合肥市教育局发布5月28日消息,近日,为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合肥市教育局制定《关于做好合肥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和《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5月21日晚,合肥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发布。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合肥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皖教秘基〔2025〕36号)等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皖教秘基〔2025〕36号)等规定,
大皖新闻讯 5月21日,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合肥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分配,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各区可根据热点学校学位紧张程度提前预告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2025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皖教秘基〔2025〕36号)和《关于做好合肥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