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发大众热议。新规施行的第一天,有媒体分别采访了市民、快递员、快递站点负责人和快递公司。
付了快递费,收件地址也明明写到了门牌号,却仍被放到附近的快递柜和驿站。消费者要求送货上门,却依然被部分快递员拒绝……生活中,未经同意而派件到其它存放点的行为,屡遭消费者不满。资料图片如今,这种行为可能会面临严罚。
澎湃新闻记者 陈逸欣从3月1日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也不得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新规施行的第一天,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市民、快递员、快递站点负责人和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