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决定不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维持或者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一般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2012年刘某被某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岗后,刘某尽职尽责,因此今年在合同期满后,公司准备与刘某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公司没有答应涨工资的要求,故刘某也就没有续签合同。刘某认为,公司应当支付他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那么刘某的诉求可否实现?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外,依着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我表弟2020年6月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厦门2月28日电 因企业未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终被法院判定赔偿员工二倍工资差额……近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