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江苏的网友发私信问我,希望我提供江苏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或是一次性补贴的政策规定依据,在这前我写过一些关于江苏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方面的文章。可能部分网友网友没有认真看文章,所以对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还是不了解。
不过对于那些年代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老人,已经陆续进入了退休年龄。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各种奖励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苏州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到龄)人员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告知书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苏府规字〔2010〕2号)规定,从2025年2月8日至3月31日,对市区(除吴江区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
在南京,只要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证的那一年开始,一直到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为止,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人员相关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企业职工等也是由所在单位支付,城镇无业人员则由户籍所在地的区财政来支付,农村居民由镇财政支付。
我国独生子女数量已经达到2亿左右,独生子女父母也在陆续达到退休年龄,养老的压力也会逐渐显现,不过很多地方对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仍然保留了奖励政策,这里指的是在放开二孩以前生育、且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