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冬天,对于今年首次入住邢台清山漫香林的业主们来讲,身心俱感受到春日的温暖。在今年供暖季到来之际,邢台清山漫香林的部分业主遇到了该不该交取暖费的难题。按照规定,新建住宅第一年暖气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交纳。而开发建设单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初取暖费并未纳入房价。
房屋长期空置,业主不愿交纳供暖费,被热能公司起诉,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那么,空置房要不要交供暖费呢?原告某地热能公司自2018年起每个供暖季都为西安市临潼区某商住小区提供地热供暖服务,但该小区部分业主经原告多次催要一直拒付采暖费。
一年一度的供暖季即将拉开帷幕,顺义法院近日通报三起供暖纠纷案件,旨在提升居民的“幸福温度”,以期防范和减少此类纠纷发生。法官提醒供暖单位、业主和租客,在供暖季到来之际,应提高法律意识,明确责任,合理规避风险。
记者从东亿能源公众号获悉,根据青岛市相关供热规定,自9月1日起收取供热费。如本采暖季准备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居民用户,请务必在本采暖期开始30日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如原用热户未申请办理停热,将视为正常供热。
按照《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中规定,办理停供手续的用户,需在每年9月20日前,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用户身份证原件及热力卡到所属供热分公司提出停供申请,办理停供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其实际供热面积缴纳热费总额20%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