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简 介。2022年5月5日,韩某入职某贸易公司担任管理岗人员,双方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23年7月21日,正在休年休假的韩某接到公司负责人电话,称公司欲将其从管理岗调整到销售岗,原薪酬不变、外加销售提成。
导语:劳动纠纷在近些年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以员工这方解除合同时,多处于弱势。在这里,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一下关于员工单方面口头解除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探究。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向公司分管人事的办公室主任发微信称不想干了,两个月后,公司向员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函,这是否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在开庭前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劳动者的辞职权系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基本权利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在法律性质上不能严格套用传统民法理论上形成权的相关内容。应动态地分析劳动者辞职权的法律性质,首先应基于我国劳动立法相关现实规定进行讨论。劳动者的辞职权和就业选择权相辅相成,辞职权系自主择业权的外在表现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