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即将来临,象牙塔中的学子们将正式离开校园,步入劳动职场。作为新鲜打工人,在劳动关系项下可享受哪些劳动权益,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件。案情简介张某在攻读硕士期间即领取了结婚证,后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工作。
眼下,春季招聘陆续开启。记者注意到,不少用人单位公开发布的报名表、登记表中设有“婚姻状况”“婚否”一栏,有的甚至要求填写配偶姓名、结婚时间、子女姓名等。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解释,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女性员工的婚育信息。
在2019年,人社部等9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对招聘环节中企业性别歧视情况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或者性别优先,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澎湃新闻记者 刘璐入职信息已婚填“未婚”,公司能解约吗?法官提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如实陈述婚育情况等为由予以辞退的,因解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日前,北京海淀法院披露了相关案例,对类案作出解释。
入职信息已婚填“未婚”,公司能解约吗?法官提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如实陈述婚育情况等为由予以辞退的,因解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日前,北京海淀法院披露了相关案例,对类案作出解释。案情显示,张某在攻读硕士期间即领取了结婚证,后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工作。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青海省总工会、广东深圳市总工会纷纷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其中均提到,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入职信息已婚填“未婚”,公司能解约吗?法官提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如实陈述婚育情况等为由予以辞退的,因解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5月4日,北京海淀法院披露了相关案例,对类案作出解释。
入职信息已婚填“未婚”,公司能解约吗?近日,北京海淀法院披露的一个案例显示,张某在攻读硕士期间即领取了结婚证,后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工作。在填写入职信息时,张某留意到人事对其婚育情况的关注与盘问,担心填写“已婚”后不能被录用,故填写“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