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对于个人出租屋业主来说,有一项税收政策的变动值得关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从9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一次性租金收入,可按月分摊计税。
新北区某外资企业的李先生因为要申领单位的租房补贴需要开具发票,“听说营改增之后就没有地税发票了,那该到哪里去开房屋租赁发票呢?”针对李先生的问题,我市地税部门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营改增”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帮助各市场主体恢复发展,钱塘区特制定以下政策。
合肥在线讯 作为国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四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合肥市加快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了解到,对个人出租住房并在平台备案的,实施3年免税。
针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第8条“扩大受疫情影响减免‘两税’政策适用范围”和第29条“减免租金政策”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制定了《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税收政策兑现指南》。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明确了相关征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