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
大皖新闻讯近日,市民袁先生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不用跑”顺利完成了还贷提取业务。3月21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先后有异地购房提取、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汇缴等14项业务纳入范围。
大皖新闻讯近日,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10月2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
大皖新闻讯 4月14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该市贷款、提取等政策。其中明确指出,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
大皖新闻讯 4月22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12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针对“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线上还贷数据共享又新增一家渤海银行。职工办理商贷提取时无需再跑银行和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在线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刚刚,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化已故缴存人提取流程。一是简化提取材料。已故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其父母、子女、配偶可申请承诺办理,无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缴存人: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民在合肥12345热线留言,称目前他家庭有两套房,一套是其家属用她自己的省直公积金贷款的,未结清。一套是商业贷款,未结清。他本人是市直公积金。请问他的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还商业贷款那套房子的房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