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评估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为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备案相关卫生评价工作,备案前应当按照《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基本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备案时提供自我评价合格的卫生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保障婴幼儿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保障婴幼儿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2019年5月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管理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等规定,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规范托育行业的发展。
日前,深圳市制定并发布《深圳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明确了托育机构备案的程序及所需材料。其中,在必达项目中,包括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确保宝宝在安全健康的托育环境中成长。需要注意的是,《备案指南》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经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晓青 实习生常在萍)加强行业培训、制定指导监管措施、明确乌鲁木齐市托育工作重点任务……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卫健委积极发挥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优势,加强托育机构的监督指导、人才培养、卫生评价、质量评估,提供卫生保健、养育照护等专业技术支持,开展学术交流及研究,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