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落地的新规指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微信、支付宝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人收款码不能再用于经营收款,那再也不能把收款码打印出来,让顾客扫码收款了,因为这就属于经营行为啊,你不能再把你的付款码发给别人,然后他再去识别支付了,所以以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可能就得用动态二维码,每次扫码付钱,这个二维码都会变和上次的是不一样的,那为什么现在要这么做呢?
对于银行来说,新规意味着开拓业务的好机会,导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厦门不少个体商户还没换码,随着3月1日的临近,近期一些银行纷纷展开了营销攻势,或是手续费优惠,或是展示强大的业务功能,尽可能地吸引要“转码”的商户。
该事件涉及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个人收款码”,关系到广大微型经营者日常交易,也涉及监管对目前支付领域突出风险的治理,更关乎支付产业链市场多方竞争格局的角力,这也让一次“偶然”的“误读”背后,折射出多方利益的博弈。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条码支付被纳入监管范畴,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且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那么,如果是商户经营使用,该如何收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