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广西、广东、福建、海南省正式启动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试点地区的群众申请在4省区间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时,只需在迁入地申请即可,省去两地来回奔波,真正实现户口迁移“就近办、一地办”。
■ 市外户口迁入南宁市所需材料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来源:广西日报■机关、企业、社区可按需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广西落户暂时无就业单位或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包括其随迁的配偶和子女落户提供便利■高层次人才申领居住证不受居住满半年限制,登记后即可办证,并一律当场办结■全区公安机关开通办理人才落户绿色通道,随到随办,服务高效便捷随着毕业
近年来,南宁市公安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管理服务,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少便利。在以前,申办材料不齐全就没有办法办理业务,但现在根据户籍“容缺”办理制度,谷先生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也能办理户籍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