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岩诉张良、济南泽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2016年5月29日,周岩、张良、济南泽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三方签订《车位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将“所有权”为张良的位于济南市鲁能领秀城L4地块东区地下车库T107出售给周岩,金额总计150000元。
鲁法案例【2024】565(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W公司是济南某小区的开发商,W公司与Z公司签订《车位购买协议》一份,约定Z公司按照每个车位80000元的价格,统一购买小区内产权车位159个,取得自行处分车位的权利,W公司应配合Z公司及Z公司指定的受让人办理一次更名手续。
与此同时,车位需求量也不断增大,在选购车位时产生纠纷也越发常见。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附件中有一项约定,该车位左侧或右侧安装的立柱及消火栓箱,可能对购买者泊车、车门开启产生不便。
鲁法案例【2024】660(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W公司是济南某小区的开发商,W公司与Z公司签订《车位购买协议》一份,约定Z公司按照每个车位80000元的价格,统一购买小区内产权车位159个,取得自行处分车位的权利,W公司应配合Z公司及Z公司指定的受让人办理一次更名手续。
花10万买了个车位,两年后发现是人防车位。近日,山东青岛的闫先生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居住的青岛李沧区绿地香颂小区2017年交房,2018年他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小区负二楼的车位。
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将小区车位使用权整体“打包转卖”业主想要拥有车位还需要从别的公司加价从购买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审理认定“打包转卖”合同无效小区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资料图,图文无关事件回顾:开发商将小区车位“打包转卖”湖南省宁乡市某开发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