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女职工在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能否主张终止劳动合同?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极审理判决了一起特殊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8月,王女士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月工资为8000元。
陇原姐妹们,大家好。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在如今职场环境中,女性员工尤其是怀孕女性员工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期,有企业咨询:新入职的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均未达标,但该员工已经怀孕,公司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比较常见,也是经常困扰企业的一件头疼事。首先,法律依据与适用情形。
近日,“女子入职3个月怀孕,被调岗降薪辞退”冲上热搜。员工因不同意岗位、薪资调整而被辞退合理吗?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