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外借看似小事,却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小洋(化名)因出借身份证帮朋友贷款买车,最终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小洋曾签订《个人借款合同》,银行依约发放买车贷款28.6万元后,小洋却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信宜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姜某与被告黄某及第三人叶某之间因借款问题发生纠纷,姜某要求黄某偿还30000元借款,而黄某则主张应由实际借款人叶某承担还款责任。2019年6月,姜某向黄某转账30000元作为借款。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讲法律知识,解劳动者心忧,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以个人名义替公司借款或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由谁承担还款责任?本期小课堂的这个案例提醒员工:对于企业经营中有的“忙”,员工要谨慎帮。
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5日期间,借款人王某玉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王某红借款共计8万元,约定月利息1.5%。2021年2月7日,经原告王某红和借款人王某玉结算,共欠本金及利息94440元。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你放心,这次做银行担保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即便是出问题也是执行公司股东财产……”当你碍于亲情、友情成为贷款担保人,那么你就要小心被追责。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担保贷款的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担保人承担责任。
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原告昆明某润滑油经营部向采石厂多次供应润滑油,2019年5月8日,采石厂、张某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张某欠该润滑油经营部人民币共计31180元,如逾期不还,本人愿意承担尚欠款数额2%的月利息并承担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将身份证借给他人贷款,应该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就借款合同和保证、抵押等从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引发的纠纷。其中,“甲贷乙用”的债务清偿责任主体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
日常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亲朋好友向你借钱由于没有现金但又不好意思拒绝就帮忙借了网贷那么法律上如何评价这种行为?案情简介近日,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法院荞山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钱某和吴某是关系要好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