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省通办”,不论是否常住居民,均可到就近的行政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办理相关业务。那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条件?缴费分几个档次?待遇如何计算……针对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省人社厅进行了权威解答。记者进行了梳理。
近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晋医保发〔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进行统一。
山西晚报客户端讯 1月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标准统一。在统一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方面,我省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享有国家其他形式医疗保障的人员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钱龙)2021年1月1日,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将实施,为宣传好这一惠民政策,山西省社保局开展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走进城镇乡村活动。12月29日,活动现场就设在太原市晋源区吴家堡小区。
来源:人民健康网本报太原11月29日电 (记者胡健)明年起,山西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已明确,个人按年缴费,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5个档次。
(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