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昊5月11日下午,“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由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根据《通知》,自6月1日起,成都市将全面提升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
来源:【焦作日报】参加居民医保后,生育时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定额支付。2023年9月1日以后生育的,居民医保基金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如果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统一全省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自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通知提出,全省生育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0.7%。
12月1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等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生育医疗待遇政策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优化和调整后的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成都8月17日电 (记者郭莹)今年6月1日,成都生育医疗待遇新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记者16日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政策后,各项待遇项目均高于调整前的定额保障待遇水平。新政策实施首月,全市共计结算生育医疗待遇1.4万人次。
产前待遇享受。西安城镇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支付,分娩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申领登记,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划转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报销2500元。其中,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红网时刻新闻3月1日讯(通讯员 李文星)3月1日起,湖南省实施的医保新政策为产妇群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当天,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顺利出院的周女士成为首批受益者,此次的医疗费用报账金额高达6000 元。“新政策不仅给予产妇们经济支持,同时也让我们的生育保障更加完善。
红网时刻新闻3月27日讯(通讯员 周佳琳)自3月1日起,湖南省全面实施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升政策,参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和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等方面均有大幅提高,有效减轻了广大参保女职工的经济负担,增强了生育“幸福感”。
《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配套实施细则》印发——这些生育新政策 我市已正式执行为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29号)要求,确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规范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待遇统一提高,3月1日起施行——让育龄职工优生优育更有“安全感”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李静娴 娄艺娜 郭娟女性职工在辛辛苦苦怀孕过程中,生育保险能很好地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和医疗保障。
资阳观察 杨蜀丹日前,资阳市医疗保障局、资阳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文件,优化调整资阳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分别针对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调整。相比此前,不仅将顺产、难产等生育医疗费的限额补助进行上调,还针对城乡居民增加了产前检查费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