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和平区发布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全文如下: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学条件(一)申请初中转学,须持有和平区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