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豫法阳光 ,作者豫法阳光豫法阳光.讲述河南法院故事 传播法治中国声音骑车路过围挡施工道路时,因地面泥土湿滑摔倒造成身体多处受伤,谁该承担责任?基本案情因市政供热管网改造,住建部门作为业主方,将工程项目交由某设计院负责工程设计,某建筑公司负责施工。
“如果不是路上有淤泥,我们肯定不能摔骨折。”5月25日,德州赵女士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5月12日,她母亲骑电动车带孩子经过岔河西大道一淤泥路段时不慎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由于景区浇水作业淤泥下流酿成事故,赵女士一家找到景区管理单位要求承担相关责任。
(张磊 李庆都 戚云雷 德州报道)近日,德州壹粉赵女士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求助,5月12日,她母亲骑电动车带着5岁多的孩子途径德州市东风路岔河桥下河西侧时,正值锦绣川风景区绿化带浇水养护,绿化带内的泥水从高处流淌至非机动车道上,导致老人车辆湿滑失控,身体多处骨折
员工小林晚上8点下班,骑着自己心爱的电动车,晚风拂来,吹走了一身的疲劳,心想回家又能见到可爱的女儿了,甚是开心,嘴里哼着小曲,向家里驶去。 突然“嘭”的一声,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小林摔倒了,连人带车掉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任威2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襄阳市樊城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某小区居民雨天在地下车库骑电动车摔倒受伤向物业公司索赔的案件。法院判决,因事故发生地属于公共场所,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吴先生是南宁市兴宁区大唐印象小区的业主。上个月17日晚上10点左右,他骑电动自行车到小区地下停车场时,突然摔倒了。出院后吴先生向物业提出索赔,却始终没有结果。南宁市兴宁区大唐印象小区业主吴先生:因为地面太滑,整个肩膀摔碎了。
原标题:雨天骑车出地库摔伤诉请物业赔偿襄阳一业主骑行转弯上坡未减速被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本报讯 (记者 王 洪 丁 俐 通讯员 任 威)在小区地下车库骑电动车,刚到出口却因地面水渍滑倒受伤,责任应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