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昆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怀深介绍,此次提标主要依据省级2021年保障标准、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综合考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标准差距等客观需要,并充分考虑提标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对2021年昆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
来源:【云新闻】近日云南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引发广泛关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省级指导标准就是群众实际领取的数额吗?低保申请办理流程是什么?7月3日,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群众关心的最低生活保障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老年人家庭幸福感。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甘肃省对有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在购置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时给予补贴一、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
5月13日,云南省民政厅发布《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2021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将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日前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经报请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4年7月起提高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一、提标安排(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各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宣威市、镇雄县、腾冲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新网昆明7月14日电(记者 缪超)记者14日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云南省将合理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7月起提高社会救助省级指导标准,城市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比去年增长1%;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比去年增长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8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安宁区民政局已向困难群众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共计57995元。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要求,安宁区民政局统筹安排,确定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救助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补贴35元,安宁区1035户1657名困难群众受益。
记者获悉,近日,安宁区民政局向困难群众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共计57995元。按照市发改委《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要求,该区民政局统筹安排,确定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救助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补贴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