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了解更多精彩“这个责任认定书有问题,我不可能有责任,我要起诉交警大队。”王某拿着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向立案庭工作人员说道。“文书下方已经写明,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上一级道路交通部门进行复核,您应该抓紧去复核呀!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的不经意间,对于事故的发生相信几乎所有人都不希望发生,但是在已经发生了交通事事故的时候,有很多人对于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很大争议,各方都各执己见,并指责对方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或者全部责任人,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我们该采取什么途径救济自己呢?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交管部门仅出具《交通事故证明》未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事故现场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有无过错进行判断并作出认定,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王女士问:最近我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交警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但是我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解答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费桔章事故认定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往往直接决定着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7月23日,长春市农安居民李女士给二三里资讯发来消息,称她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全责方拒不赔偿,她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提出了代位赔偿,可保险公司却要求她找肇事方在车辆定损单上签字才能进行代位赔偿,她认为保险公司在明知肇事方不签字的情况下用这个条件,是故意为难。
国家一级律师:崔向东手机:13903708869地址:市神火大道天伦c座六楼601室基本案情:近日,因不服某市交警支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称认定书),王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认定书,并判令交警支队重新作出认定书。法院以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为由,对此案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