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最新案例,认为物业收费属于继续性债务,每期都是新的债务,都有独立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因此超过三年未缴纳的诉讼费,物业公司必须证明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否则应认为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对于过了诉讼时效的,应驳回诉请。如此,物业公司无法胜诉,业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了。
物业公司违约在先:若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如小区卫生长期无人打扫、公共设施损坏不维修等,业主可收集相关证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在物业公司未履行义务期间的物业费可以适当拒交或减免,但需注意,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9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陈章颖)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做客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在直播间为网友解答关于物业纠纷的法律疑问。
在城里的小伙伴每年都必不可少的支出之一物业费,想必不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的缴纳,有的人觉得物业服务不合格,有的觉得物业费收费过高,有的觉得自己没有和物业签订合同为什么就收自己的费用,有的觉得自己没有入住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扬子晚报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魏静 记者 高峰)盛夏,走进泗洪县青阳街道某小区,绿树成荫,道路整洁,车棚内电动车摆放有序,充电指示灯跳跃闪烁……小区业主张某下班回来给电动车接好充电器后迅速回家,恰逢周末,他今天要烧几个拿手好菜……然而,3年前,张某在家做饭的场景可不常见。
“房子又没入住,凭啥要缴物业费?”“我们已经提供服务了,作为业主就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长期不住人的房子,需要缴纳物业费吗?是否能以没有住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呢?这种生活中常出现的现象,其实蕴含着法理。日前,贵阳市息烽县一业主就因拒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黄美榕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与洛江区住建局联合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赞誉。原来,2021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杜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欠缴物业费41415元及逾期缴款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