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程雪阳主持了一项课题组调研,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的82份因夫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判决书进行梳理。他们发现,“婚后才发现伴侣有精神疾病”,成为申请撤销婚姻的主要原因。围绕是否应该强制婚检,网友们各执己见,讨论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6月17日早上,江门市新会区婚姻登记处,新人咨询了解婚前检查。 南都拍客 黄永强 摄近日,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多地出台政策,规定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随后,“婚检应该自愿还是强制”的话题多次冲上热搜。婚检有必要吗?我们要推行怎样的婚检?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今年年初,一起丈夫隐瞒艾滋病结婚,妻子得知后申请离婚的案件宣判。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撤销原被告的婚姻关系。此案也掀起了网友们对婚前检查重要性的探讨。自从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强制婚检”被“自愿婚检”取而代之。
根据《2023年健康昆明妇幼保健促进行动工作方案》,石林县妇幼保健院为确保婚检率达90%以上,要求石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凡符合在石林县参加免费婚检条件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均动员到指定婚检机构进行婚前体检或接受专业婚前咨询。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递交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自2003年10月1日取消强制婚检开始,两个基本事实是可以确认的:一是婚检率随之暴跌,2004年全国婚检率仅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