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按照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现开设“案说民法典”专栏,由重庆民事行政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鲁法案例【2023】360(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22年,陈某驾驶登记在赵某名下的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相关人员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将事故车辆留在现场,自己送伤者到医院救治,并于第二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 ”。
南海网4月11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舒文)一辆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道路上碰撞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赔偿问题如何解决?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东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司机驾车造成他人受伤且未投保交强险,法院判其“全额买单”。
在实际生活中,“代办投保”“同一主体名下有多辆车”越来越普遍,这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两辆事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车主相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自己的车撞自己的车,受损方能否被认定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受害人”“第三者”,从而获得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