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官网官微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要义,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常见的疑惑和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提供学习参考。
案例1 某市某局局长魏某(中共党员),多次组织该局10余名干部(均为中共党员)在该市某高档饭店聚餐。聚餐饮用了高档白酒,食用了名贵菜肴,费用以其他名义在该局用公款报销。据魏某及聚餐人员陈述,魏某喜好喝酒,每次聚餐的目的都是为了讨好魏某、拉近感情,没有工作需要。
以案为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违规吃喝违规吃喝主要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说实话,因为1000多元钱挨个处分,实在是不值得。但也幸亏纪委处理及时,让我知敬畏、明纪律,避免今后犯更大的错。”近日,贵州省石阡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主任周国才谈到自己被处分一事,深为缺乏纪律意识而办了错事感到后悔。
市直单位领导老高一行结束调研时,被调研单位负责人挽留他们:“都要到饭点了,回去路途遥远,附近刚好有家私房菜馆,一次只接待一桌,位置隐蔽不易发现,食材新鲜、酒水高档,反正能用公款报销,要不一起去吃个‘工作便餐’。”
“说实话,因为1000多元钱挨个处分,实在是不值得。但也幸亏纪委处理及时,让我知敬畏、明纪律,避免今后犯更大的错。”近日,贵州省石阡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主任周国才谈到自己被处分一事,深为缺乏纪律意识而办了错事感到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