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19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件中,消费者通过电视营销节目购买两只手表,拿到货后发现与节目中宣传的手表不符,于是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出售手表的某公司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消费者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虚构“品牌”销售商品,该担何责?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宋河法庭依法审理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给不良商家一个教训:商贸公司进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退一赔三。虚构“品牌”销售商品,该担何责?
每逢“6·18”“双11”购物节来袭,直播间就成了卖货主战场。个别直播间主播为了“吸粉”“卖货”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出现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问题,由此引发不少消费纠纷。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2月24日,记者获悉,最近,无锡的小吴刷短视频看到:某烤肉店推出 “M12澳洲和牛”套餐,于是就去体验了一下,可是就餐后,他很不满意,不仅肉质不好,而且他还了解到,根本没有所谓的“M12澳洲和牛”,于是将商家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养殖户陈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饲料时看到商家在宣传网页中醒目标注该产品含有黄芪、连翘、大青叶、金银花等6种中药成分并承诺产品具有预防瘟疫增强家畜免疫力等功效陈某支付3900元购得100件该产品后发现产品实际上仅含黄芪、甘草、蒲公英3种成分且使用后未见效果陈某遂于2024年2月向郑州市
网上购物方便快捷但若遇到虚假宣传作为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案 情 简 述2024年2月,小尹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从甲公司的电商店铺购买了一款价值6941.1元的智能手表。根据甲公司网页上对涉案产品的宣传,该产品系外国进口。